演藝圈最近又吹起一股寫真集風潮,不管是男體或女體,在2011年第三季至少有四本裸體寫真書發行。而在某一次節目錄影時,兩個出了新作品的女藝人互相評論著彼此的寫真集。其中一位說,她覺得就算脫光,即便只是剩下一條褪到了腳踝上,幾乎看不見的丁字褲,都美過什麼都沒有遮的完全赤裸,因為如果連體毛都露出來了:「就很 low!」。

 

單就「美感」方面,兩人是各有「擅場」,各有「特色」,這是中肯的說詞。問人在錄影現場,也把兩本寫真集都認真看過的我嘛,我倒認為兩人作品的裸露其實僅止於有沒有看到毛髮的差別,美不美?我覺得都美。

 

釋義:「裸」。

 

「裸」在《說文解字》中義同:「但」。「但,裼 也」,今通作「袒」。《廣韻》:《裸,赤體》。《左傳》正義曰:「裸謂赤體無衣也」。而英文的裸是「nude」,其語源來自拉丁文的 「nudus」,除了赤袒胴體之外,還有「無裝飾」、「樸素」的意思。仔細瞧,從中西方文字學上來看,所有關於「裸」的解釋沒有一種是加入道德批判的。

 

非關文明,但論及人體藝術,從西元兩千年前的古希臘時代,西方人就視人體爲真、善,美的理想化身,繪畫也好、雕塑也好,甚至運動......西方人確實真正地將部分的裸體作品當成一種「文化」層次的表現(只是層次上有區隔)。甚至是牽 涉到科學、哲學、神學領域,能被極大化探討的「雞尾酒思想」。

 

在古代中國,舉凡哲學、藝術、文學......卻大多很難跟政治脫勾。 即便如劉伶說出:「以天地為棟宇,屋室為褲衣」這種似乎很嗆的話,也要穿個形而上的「老莊思想」當外衣,才敢恣酒赤體,竹林七賢的形駭放浪在認知上,不也只是官場失意後的自我放逐與反社會行為,不能稱得上「裸體藝術」的作品或行動。

 

穿穿脫脫脫之間嚴格說起來,中國人真的保守嗎?是!卻也似乎不盡是如此!像我們還是有很多是很畫作與內容俱佳,又實用的春宮圖書,是直接與「性行為」結合; 還有像《金瓶梅》、《玉蒲團》這類的古典情色文學......近代藝術與文學也越來越多人不斷在創作與創新,朝真正的藝術殿堂邁進。

 

但, 寫真集稱得上一種「藝術」嗎?如果「媒體」也算一種文化,當然藝人的寫真集也能冠上這帽子。只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,藝人寫真集更精準的說法是「商品」,透過拍攝人物身體(object),用來進行販售,讓讀者(subject)欣賞,是一種被消費的商業行為與窺視滿足......只是如我們之前聊過的「凝視理論」,它不再只是滿足單一性別。

 

既然如此,低級(low)的理由何在?想像一下,一個三點全露的圖像人物,為了不low,頭上戴頂鴨舌帽來攝像......嗯,low不low?我不知道, 挺有意思和創意的!

 

真奇妙,不純然的保守,反而在概念上要顯得隱晦,難道不會有種欲蓋彌彰的感覺嗎?

 

其實,我是這樣以為......有時候你會在霧濛水氣中看著鏡中的自己;有時候你我會恣意撫觸摸索交纏的彼此;有時候在不同形式的載具中會去可以品論別人每一寸肌理;有時 候人們也用各種方式透視自我的窺慾癖。不論完整的殘缺的,不憂高的矮的胖的瘦的,不分各種膚色與性別......應是無善無非。但若說赤裸的身體,有罪, 我總相信那依然會是一朵美麗的惡之華,並且永遠不怕凋謝。不怕凋謝是因為,就算沒人為你佇足停留,我們仍可體會自己的美。這不需要仰賴外來的灌溉,也不要藏在溫室栽培,你我,每一個我們都是一片沃土。

 

若能堅持綻放,說「藝術」道「文化」或許言過其實,也不免自以為是,然在每一頁視覺的文本中,要的不只是一種取之於自我,單純的肆放,單純的自由,更應是自信與自在。於是,美,便在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