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潘太太」離婚了,「瑞先生」也離婚了,透過兩位離婚之人重新結合的故事,讓你看到關係的多重想像!

現在這個時代,都已經上太空、下地心,可是有過半的人還是認為離婚不是件太光彩的事。「謝安真」也曾經認為,離了婚等於失去一切。以我在德國所見,卻有一點點不太相同的情況。

在德國,離婚之後,如果孩子跟著媽媽一起生活,那麼絕大多數孩子的媽就還是繼續冠夫姓,家裡門牌上、郵件箱寫的都是前夫的性。如果前夫姓江,那麼在她再婚之前,就一直都是江太太,也有可能一輩子都是江太太。明明離婚了,卻還是和已經分開的那個人「陰魂不散、藕斷絲連」呀。

米夏爾的媽媽,已經七十多歲人;她也有前夫,與現任「老男友」在一起生活的時間超過大半輩子,米夏爾與姊姊兩人幾乎可以說是這位「叔叔」養大、帶大的。兩代之間、三代之間感情融洽、旁人看絕不知道,這曾經是不同的家庭打散而再相組合。兩老從年輕到現在,從二次世界大戰後一起走過來,超過一甲子的感情歲月,絲毫沒有想過再婚;當然,其中也與旁人沒有兩樣,偶爾吵架、鬥嘴、分手,可是對他們來說,重要的是生活,至今還可以扶持在一起,靠的已經不是一張證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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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米夏爾的媽媽一直冠夫姓。米夏爾的爸爸姓潘,米夏爾媽媽的「男友」姓瑞;每次兩人一起出門,鄰居、朋友見了面,打招呼是這樣的:「潘太太、瑞先生,你們好。」兩人從來沒有異義。對潘太太來說,她是孩子們的母親,所以她是「冠子姓」;對瑞先生而言,他愛的、守的是眼前的女人,這個女人的兩個孩子是她的生活的一部份,所以他一起愛。

更有趣的是,兩老是住在一起,明確的說,他們住在同一棟大樓的相同樓層,大門對大門而居。從「潘太太」到「瑞先生」的家,只有兩大步的對門距離。晚上兩人在「瑞先生」家同床,白天時間各自做事,吃飯時間到了,「潘太太』在自己家煮好飯,然後叫「鄰居瑞先生」過來吃飯。「瑞先生」自己家裡自己打掃,「潘太太」也是;兩人共同向政府租了一塊花園地,夏天到了騎上腳踏車一起到花園種花弄草,多愜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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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是二次大戰時代的老人,但是對婚姻、還有兩人之間的相處卻有著極為先進摩登的觀念。許多時候我們自己把注意力的焦點對得太集中、太清楚,以至於都忘了退一步、模糊看反而可以盡情縱身享受當中的美妙與樂趣。離婚之後就是失去一切了嗎?從這對「老鄰居」看來情況似乎恰恰訴說著相反的劇情。看來,離婚之後得天空很寬、很開闊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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